您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发生了什麽事情呢? 这里记录了几位平凡人的不平凡的一日。
那天,我获释
二十二岁那年,我因谋杀前女友珍妮佛的罪名而入狱。我没有杀人,但除了父母之外,只有西北大学错误定罪中心的律师相信我。他们不眠不休地为我奔走。遭受冤狱十三年之後,二○○八年他们争取到伊利诺州高等法院受理上诉案。
我应该很兴奋,但我不让自己冲昏头。这有什麽意义呢?我曾经五次等待判决结果,结果五次都被送回原来的牢房。
然而我不能丧气。检察官一口咬定我和珍妮佛的关系不稳定;至于动机,他们坚称我嫉妒她劈腿的对象。坦白说这是事实,但我的律师握有一张王牌──那是初审时被遗漏的证据,证明案发当时我人远在二百多公里之外。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法官即将宣判。狱警领我走出牢房,经过走道时,狱友阿曼多将我拦下,他看来比我还要紧张。他说:「我无法忍受你告诉我失败了,所以待会如果你赢了,看到我的时候不要说话,只要跳起来脚跟相碰就好。」我走进狱中的一个空房间,狱警在里面。几分钟後判决来了。
我恍恍惚惚地走回牢房,阿曼多在康乐室看到我,希望从我脸上判读出线索,但我只是茫然地看着前方。没多久我的脚步加快,后来变成快跑,然後略为屈膝,跳跃起来!在悲惨的地狱待了十三年之後……我终于跳起来碰了一下脚跟!
我正在控告五位警察和两位检察官对我的诬陷。此外,由于法官并未宣判我无罪,只是没有定罪,因此我要申诉争取伊利诺州的无罪证明。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他们永远无法夺走五月的那一天──我重生的那一天。
那天,我和史普林斯汀合唱 尼克。费拉洛 口述从读高一开始,我的最大心愿就是:在舞台上和乡村摇滚歌手布鲁斯。史普林斯汀合唱。我在南费城长大,有时会搭好友的别克汽车去兜风;一路音响大开,到街上去看街头赛车。当时我的生活根本就和史普林斯汀的歌曲描绘的情景一模一样!
一九八○年代末,我开始扮猫王上台表演。我常想,哪天要是扮成猫王去看史普林斯汀的演唱会,他可能会拉我上台去唱歌。每次去他的演唱会,我都想着「这次一定要穿猫王装!」但每次都临阵退缩。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我买了费城光影剧场演唱会的票。一九八○年我第一次听史普林斯汀演唱,就是在这里。他们让观众抽签进舞台旁边的摇滚区,而我抽中了。
我穿着浅蓝色的猫王装(附加披风),手里还举着牌子:「猫王可以和歌王合唱吗?」史普林斯汀看到时笑了,还和乐队开玩笑。那已经是我一生中最棒的时刻了。接着乐队开始演奏〈浑身是劲〉,史普林斯汀看着我说:「好吧,猫王上来吧!」突然间我和史普林斯汀面对面,台下还有超过一万八千名尖叫的粉丝。他将麦克风递给我,那彷佛是加入他乐团的钥匙。我决定全力以赴,忘情唱起猫王〈蓝色麂皮鞋〉里的歌词:「第一为了钱,第二为了表演!」唱完全曲後,我还想再唱几句。史普林斯汀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老兄,你的部分结束了。」我最后一鞠躬,挥舞披风,跳下台时,史普林斯汀喊道:「猫王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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