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个标题,是源于那本《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想来如果慕容作者知道了,也不会怪我吧?我只是借用一下,和抄袭不能相提并论。
情人节,音同于情人结。那年,收到生平第一个男生的礼物,一只漂亮的粉色情人结。要知道,一个男孩子,并且是平时看上去蛮威武的男生,突然亲手编这个柔情似水的东东给女孩,遭到的侧目是肯定的。我已经忘记他给我时的情景,只记得当时万分莫名,随后拿了回去问同桌。那晚,夜色如水,街道尽头有人在大声唱: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后来,才知道那天是情人节,刻骨铭心的记忆。因为被伤害了的那个明媚男孩,在同学的笑声后涨红了脸,整整三年初中没有再理我。
长大点了,偷偷换上薄薄的裙子,在春寒料峭的华灯初上冷得瑟瑟发抖,同女伴徘徊在酒吧门口望着人群发呆,比平时高出一倍的票价将我们挡在了热闹之外,那个第一次策划好的情人节尝试事件随之悲壮泡汤。眼看无望,三个女孩子牵手往回走,路灯下的背影有了些许伤感的滋味,被拉得好长好长。
那些不知道忧伤的年华里,人生像一个巨大的万花筒呈现在眼前。手臂不够长,拥抱不了如火骄阳;也不够有力,拥有的东西瞬间就遗忘。
那个时候,爱情是个熟悉而又生疏的词语。天天听见却无法走进。会喜欢却仅仅只是喜欢,纯纯的,淡淡的。风一吹过,再也记不起花朵盛开时曾经的模样。
后来,真的恋爱了。相识在5月的粉色季节,我娇艳的脸颊在他面前笑成了一朵印日莲。他安定的眼光总能抚平我每次阴霾的小皱褶。波光粼粼,千朵万朵,争相灿烂。我想我微笑着的样子一定很美,因为总能定格他游离着的眼神。总能感受刹那间世界由暗到亮。原来爱情真的是可以令人眩晕的,被击中后整个人会幸福地晕眩起来。
第一个情人节,刚考完研的他回家未归。于是只能相互发短信,打电话。我说,没关系,只要有爱在,天天都是情人节。第二个来临前,我们开始吵架。其实每次都只是我一个人吵,赌气不理。我可以找出任何一点瑕疵,闹个天翻地覆,然后看他一脸无辜来求我。狭隘的我认为,唯有这样无条件妥协,才能证明他的爱比天大。他也总是由着我,当我如孩子般宠着,从来舍不得说一句重话。错误的定位造就了错误的交往方式,终于有天,爱开始走远。我忘了,但凡世间所有,都是有保质期的。这其中也包括爱情。态度能决定爱情的长度,可以是一瞬,也可以是一生。虽然很长时间里都有着无比强大的错觉:这份爱,我们永远也逃不开。
我想不是爱欺骗了我,而是在拥有时不懂得珍惜。我们都是贪玩的孩子,由着性子走了好远好远,总以为家会紧跟着,回头才发现,背道而驰的我早已经迷失方向。
情人节,这个舶来品早已经以主人姿态成为消遣的主流。对于年轻的情侣而言,甚至可以没有春节,绝对不能缺席情人节。娇艳欲滴的玫瑰,甜蜜可口的巧克力,醉人的烛光晚餐,化身为情侣固定约会日的装饰浪漫不可缺少的物品。街头到处是卖花的小贩,价格贵得惊人依然可以让人慷慨得眼睛不眨。悄悄闭上眼嗅嗅,连空气也是甜甜的味道。
只是我的情人节依然缺席,看着它离我越来越远的身影,平静的心里也会涌出一丝惆怅。这个足以让小资情调泛滥的节日依然充满诱惑,双眼依然会跟随着左右。久违的思念接踵而来,我坚定的方向感开始模糊。这个暖暖的夜,一个人对着屏幕傻傻地想:情人节,此生里,是否注定将会与你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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