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许多人说无法选择,就不存在什么个性自由。他们认为决定人的行为的只是机遇。这种说法是比较偏激的。国际著名的精神病学家V·富兰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被关进德国集中营。他研究了自己的思想,还与别人交谈。以后,他得出结论说:“只有一种东西是不可剥夺的:那就是人类的自由——在任何情况下选择自己态度的自由——选择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的自由。”
因此,我们看到自己有选择权。我们能够选择。大多数人的问题是不想选择,因为我们一旦做出选择,便要承担责任。正因为如此,有些人一碰到自己做出的决定是错误的时候就去责备别人,或者推诿拖拉再也不肯做出决策了。然而,为了谋取生活的成功,我们必须做出自己独立的选择。我们必须运用自己自由选择的权利。作为自己生活的总统,你每天、每个小时都可做出自由的选择。
你必须做出选择:你可以轻视自己,也可以诚实地对待自己;你可以觉得自己是人微言轻的无名之辈,也可以心灵充实;你可以办事拖拉,也可以马上就做;你可以整天自寻烦恼、牢骚满腹,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应付一切;你可以遵循箴言来生活,也可以按照别的生活原则生活;你可以对生活悲观失望以至逃避,也可以充满信心地投入行动;处世为人你可以选择善良,也可以选择罪恶;你可以毁坏一切,也可以奋起建设新生活;你可以成为你理想中的人,也可以满足现状停步不前;你可以忠于职守,也可以逃避责任。
有关这一切的选择权都在你身上。
因为你是你生活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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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a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