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台湾卤肉饭店”的辣椒酱很受欢迎,为了卖出卤肉饭,店老板竟把辣椒酱和卤肉饭搭配卖,却越卖越没生意。而另一间山西菜馆采用另一种方法,用受欢迎的醋泡蒜带动了他们店里的生意。为何两家的结果有这样天壤之别呢?
我单位附近,有一家“台湾卤肉饭店”,几年如一日,生意兴隆。据说,生意好的原因,主食在其次,最令人垂涎的,却是作为配菜的辣椒酱,不甚辣,鲜美,稍甜,颜色又艳,可谓色香味俱全,一勺拌进饭里,去腻提味儿,有效搭配卤肉之大美。
众多食客闻风而来,一品之下,果然名不虚传。于是有人专买辣椒酱回家吃,卤肉饭店似有成为辣椒酱专卖之嫌。于是主人限量供应,购两份卤肉饭,才有资格买一罐辣椒酱。此举似火上浇油,个个要单买辣椒酱,宁可买了卤肉饭不吃,只为把辣椒酱带回家。店家每天收拾残局,都能见到原封未动的卤肉饭。主人想不出好办法,竟不再供应辣椒酱,改为搭配其他小菜。食客高兴而来,失意而去。久而久之,生意惨淡。
一位生意不错的山西菜馆老板听说此事,突然想起自己店里做的醋泡蒜,由于口味独特,蒜瓣微酸微甜微辣,点到为止,虽不张扬,却极开胃,所以前来吃饭的人几乎都点这道菜,有人甚至单买回家吃,以至于常常供不应求。
于是老板决定醋泡蒜不再销售,而把它们分装在一个个小罐子里,并贴出通知:凡来本店消费的顾客均可免费获得醋泡蒜一罐,多消费多得。由于经过包装的醋泡蒜,既可自己吃,也可送亲友,所以来此吃饭的人从此更是络绎不绝。
商家做生意,喜好追求“核心竞争力”,即所谓的“画龙点睛”。但龙之为龙,实在是整体为龙。睛虽重要,若点得太重,亦易伤害全身。天下欲点睛者,尤应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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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可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