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上半册,全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是本流氓小说。用时下时髦的说法,这是黑道小说。这种章回体小说,有当时固定的一些格式和规矩,也有作者本身的一些个性化的东西揉杂在里面。用现代的眼光看,书对人物、环境的描写还是很青涩的,看得出来文学发展到现代的一些先进性。
现代人的高房价、高生活成本,放在水浒时代,那就是一个笑话。水浒里多少好汉,只为一时的快意恩仇,就可以把全部家当一卷,落草为寇。走得那叫一个潇洒。只要有地方管喝酒吃肉就行。现代人呢?没房的愁买房,有房的想换大房,沉重的压力压得人一辈子喘不过气来。压力是自己给自己的。幸福不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心态的调整。有时候,我在想,我们大众都是被社会绑架了,特别是被消费业的巨头绑架了。五花八门的消费品广告,给我们营造出一个又一个美妙的境界,潜移默化中将一种病态的理念输入到我们头脑里。幸福就是拥有各式各样的高档的物品。那就使劲去赚钱吧,那就大把大把花钱吧,这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生活,这就是我们要的幸福。其实,房子再大,睡觉也就一张床;食物再美味,也就三餐;和再多的美女上床,也比不上有一个真心的爱人。也许是自己不富裕,所以自我保护的潜意识,让自己生出这么一套世界观,让自己调整到这种不被奢侈物欲左右幸福感的状态。我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好,毕竟,当下社会富人群体是小众,他们有本事在外界覆雨翻云,我佩服。但我能在自己内心翻云覆雨播种幸福,这也是种修练,也是一种小智慧。
扯远了,再说回来。小说里有几幕,让我大呼过瘾。先说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仅因为镇关西欺负民女,鲁智深就为这素不相识的女人出头。让镇关西切肉,先戏耍之后再开打。有道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几拳就将镇屠打死。之后再亡命江湖。痛快!潇洒!再说打虎英雄武松,潘金莲串通西门庆谋害了武大郎后,告官不见效果。就叫来街坊邻舍,当场暴力取证,杀了潘金莲,再当街于闹市砍了西门庆的头。自首报官后被罚发配边疆。半路上识别了押送狱卒奉县令密令欲途中谋害他的奸计后,杀了狱卒,再回到县城,杀了县令一家老小。痛快!真是快意恩仇。这样的故事在水浒里还有不少,毕竟梁山泊里以强盗土匪居多,上山前没有几个没有人命官司在身。
小说里也有许多我不理解的地方。第一,侠义的标准。书中梁山泊内诸好汉,都是当做正面人物描写的,当然都是侠级人物,起码以侠义自居的。这些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受了压迫,有不爽的地方就能和人喋血街头。看似侠者风范。可是比如武松杀县令一家老小,县令该死,家人可是无辜的,凭什么滥杀无辜呢。比如林冲要加入山寨,头领让他3日内杀人劫财以作为面试合格的标准。为什么杀人劫财这种十恶不赦的行为在诸侠者看来就好似捏死一只蚂蚁般轻重呢。士农工商,商一级就低贱到这种地步吗。比如宋江等人为逼迫秦明为寇,穿上秦明的衣服去杀了一个村的平民百姓,只是为了让秦明没有退路,不得不上山为寇。何等残暴。平民百姓的生命在书里就渺小得如蝼蚁。第二,宋江的为人。书里作者本意一定是推崇宋江的。称呼宋江为及时雨、呼保义,简直就是个救人于危难的奇男子,人人都得知他大名,人人都对他敬仰崇拜。我就偏没看出来,这宋江有什么好的。外表黑矮就不说了。找个婊子当老婆,对待婚姻很随便。就是个文书,文化不怎么样。武功更是排名起码在一百名之后,谁都打不过,老是要人家搭救。脸皮的厚度倒是冠绝水浒。碰到英雄高手,立即就可以下跪结拜兄弟。遇有对手被打败的,可以立即不计前嫌,收为心腹,结拜为兄弟。 带领大队兄弟来投奔水浒时,只因听到父亲的死讯,就置诸兄弟于不顾,死守孝道。人人都有亲人家属,偏只自己听从父亲的劝告,不去为寇。一旦自己为寇,劝别人为寇时倒是干净利落,下手又快又狠又黑。这样的人品,真奇怪,怎么会这样为江湖上诸侠义人士所敬仰。“平生不见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陈近南当得起这句话,宋江也配吗?一心只想着有朝一日受招安,靠众兄弟们拼命打拼,图个高官厚禄。最鄙视这样的人。
小说里最幽默的人物,当属李逵,这家伙真是从来不瞻前顾后,打架杀人只图自己好玩痛快,大大咧咧,闹了不少笑话。不过,这家伙倒是个粗俗鲁莽得可爱的角色。
小说对人物的性格塑造算是挺成功的,这么多人物,全不雷同,一个个生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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